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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5年04月09日

下列人员由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决定给予下列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现通知张帅领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鹤煤三矿人力资源科,书面办理职业健康离岗体检、解除劳动合同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企业不承担由此造成职业危害的相关赔偿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视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名单如下:

张帅领、罗栋涛、师二保、张芳坤、候奋勇、王红强、秦俊中、张海龙、张华、许志富、李矿伟、徐亚超、尚付军、和大年、徐丽萍、王超、孟祥虎、李宝华、胡瑞合、史凯峰、李加田、李卫卫、赵志江、王化伟、王冰、刘秀明、王建兵、王峰、李海平、王志强、高建村、申云杰、马帅伟、刘乾东。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