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根据省委部署及市委要求,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等程序,拟将鹤壁市教师发展中心(鹤壁市示范性校外综合实践中心)1个集体作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巴桑卓玛等2人作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2-3336619
通信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市政府第二综合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邮政编码:458030
中共鹤壁市委统一战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