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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只羊之死到82吨危险废物认定 ——山城区人民检察院精准办理污染环境案纪实 2025年11月20日

□本报记者 魏瑗 通讯员 李颖

“那些日子可太难熬了,每天看着羊遭罪,我却不知道咋回事,心里干着急。如今罪魁祸首得到应有的惩罚,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日前,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某村回访时,村民赵某说。

53岁的赵某是一位养羊人,2023年8月,短短一周内,他饲养的两只羊接连死亡。经过连续几天的蹲守,赵某闻到羊圈内有刺鼻气味,羊也不吃草了,隔壁停产多年的废弃厂房还经常在夜晚传出动静。“这刺鼻气味是否和废弃厂房有关,这气味是否就是羊的死因?”带着疑问与不安,2023年8月31日,赵某拨通了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的电话。

主动介入:引导侦查锁定“毒瘤”源头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气味确实源自隔壁废弃厂房。走进废弃厂房,里面的环境令人触目惊心:角落里堆放着大量动物皮毛;正中间有一个长约20米、宽约6米的土坑,坑内黑乎乎的液体上漂着一层油污,散发出刺鼻气味;坑边土壤被染成深色,厂房周围植被已全部枯萎。

2023年9月28日,环保部门调查终结后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同日立案侦查,并先后将孙某等4人抓获。经审查,孙某、王某、秦某、睢某为牟利,商议开设炼油作坊。因炼油焚烧动物皮脂需使用大量硫酸,焚烧产生的大量废液会污染环境,孙某等人既无生产资质,也无环保手续。为掩人耳目,他们仅在夜深后生产,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废液直接排放到院内挖好的渗坑内。随着时间推移,坑内废液越积越多,逐渐形成一个“毒瘤”——这正是导致赵某饲养的羊死亡的罪魁祸首。

环保部门委托相关单位对现场废液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坑内废液pH值为0.9,总铬含量为85.8mg/L,该废液具有腐蚀品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2024年2月23日,公安机关以孙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将该案移送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科学认定:综合研判破解危废定量难题

“鉴定报告显示废液体积249.8立方米,但案发时间与鉴定相隔近一个月,这期间正值雨季,露天渗坑的雨水混入量该如何计算?”案件移送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官审查时敏锐地发现了影响量刑的关键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排放危险废物100吨以上将构成“情节严重”,量刑幅度会发生重要变化。面对定量难题,检察官未简单采信现有证据,而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明确提出侦查方向:调取当月降雨量记录、案发期间作坊用水量及废液密度数据。

通过综合分析气象资料、生产记录和专业检测报告,检察机关最终精准认定废液质量为82吨。

一案双查:刑责追究与生态修复同步落地

在审查刑事案件的同时,检察官的目光已投向更远处。“渗坑周围土壤被染成深色,植被全部枯萎,这些危险废物若不及时处理,会继续威胁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检察官意识到,惩治犯罪不是终点,生态修复同样紧迫。

针对生态修复难题,山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山城分局多次探讨,通过一系列科学处理,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处置费用共计9万元。在检察机关督促下,秦某、睢某支付了这笔费用,该情节也被检察机关纳入该案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考量因素。

2024年12月26日,山城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孙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十个月,各并处罚金8000元至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