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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9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6年02月10日

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苏康健检察长所作的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强化检察监督,持续加强高质效检察管理和规范化建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更高水平平安鹤壁、法治鹤壁建设,为加快建设以“十有”为内涵的北方美丽城市、打造中小城市内涵式发展样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