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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工具受伤,能否认定工伤?以案说法为你解答 2026年03月17日

案情:某建筑公司车间内,李某某用铁锤卸铸件模具时锤柄断裂,遂去木工房更换锤柄。因木工不在,李某某在自行操作电锯时,不慎被锯片割断右手食指、中指。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他的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分析:经调查核实,李某某是为了不影响后面工序,自行操作电锯安装锤柄受伤,应视为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虽然李某某违反了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但这仅属于按规定进行教育处罚的范畴,并不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李某某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