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03月27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鹤壁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25年报请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调整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等事宜。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设9个科、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76人,其中,在编38人,非在编3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5年,新开户单位222家,净增单位9家;新开户人数1.46万人,净增人数-1.22万人;实缴单位2634家,实缴人数13.77万人,缴存额18.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34%、-8.14%、5.09%。2025年末,缴存总额193.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8%;缴存余额72.35亿元,同比增长8.0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

2025年,4.83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2.80亿元,同比下降3.6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41%,比上年减少6.41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20.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8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5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2万笔、8.7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2.11%、40.83%。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94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92万笔、138.10亿元,贷款余额61.9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68%、6.73%、-0.3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68%,比上年末减少7.2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250笔、10895.5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7147.2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7903.6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224笔、37363.14万元,累计贴息1140.58万元。

(四)购买国债:

2025年未发生购买、兑付、转让、收回国债情况。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

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28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以上定期4.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77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9499.95万元,同比下降3.39%。其中,存款利息1255.8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238.53万元,其他5.6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0751.11万元,同比增长3.58%。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0514.9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36.1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8748.84万元,同比下降10.76%。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1546.84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02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462.6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697.97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222.1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424.1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252.54万元,同比下降7.94%。其中,人员经费685万元,公用经费28.34万元,专项经费539.2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403.16万元,不良率[2]0.0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222.16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0.43%,非企业单位占38.74%,灵活就业人员占10.83%。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5.63%,非企业单位占20.91%,灵活就业人员占3.4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6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90%,租赁住房占5.8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4.19%,其他占9.4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26.35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3](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8.03%,比上年末减少4.46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44.21%,购买二手房占31.54%,其他占24.25%。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9.35%,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0.65%。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6.46%,30岁~40岁(含)占48.53%,40岁~50岁(含)占12.44%,50岁以上占2.5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1.0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95%。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4.67%,比上年减少39.6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等情况

积极践行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改革,切实满足不同住房消费需求,让缴存人宜居安居触手可及。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实施多子女家庭或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上浮20%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双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单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8万元,确保了符合条件家庭及时享有政策红利。持续做好租房提取政策落实,调整提取额度,放开提取频次,畅通手机公积金App等提取渠道,租房提取人次显著增加,当年租房提取10695笔,金额7525万元,提取额同比增长50.62%。持续落实家庭互助还款政策,增加家庭直系亲属为共同还款人,切实减轻借款人还款压力,当年办理该项业务95笔。持续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加装、更新改造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明确办理条件,积极引导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居住条件。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扩面执行情况

加大归集扩面宣传力度,强化政策引导,不断扩大制度受益范围。积极开展与养老保险参缴人数比对,全市联动做好入社、入企政策宣传,充分发挥网站、微信服务号等宣传作用,依托“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带动单位依法缴存,让普惠政策直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带动新市民、青年人自愿缴存。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开户901人,办理提取业务5270笔,提取金额6300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89笔,金额1.84亿元,社会各界缴存住房公积金认知度日益提升。

出台《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明确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为9.29万名职工办理了缴存基数调整。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深入贯彻省市提振消费工作部署,围绕提升购房能力,实施灵活便民提取政策。放宽购房提取次数,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在5年以内的,提取次数由可申请1次调整为2次并用于所购住房装修,通过电子档案复用、优化线上办理功能等方式,简化办理手续,当年购房提取3564笔,提取金额2.38亿元。持续落实既提又贷政策,缴存职工在购房提取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大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所需,2025年办理既提又贷业务892笔,提取5194万元,贷款3.85亿元。

3.当年贷款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认真落实我市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工作部署,优化贷款政策,让群众好贷、多贷、易贷,实现“住有宜居”。提高贷款额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复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鹤公管委〔2025〕3号),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5万元调整至75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自2025年11月施行以来,共计惠及187个家庭,贷款金额0.74亿元。持续开展“商转公”贷款,加强与商业银行沟通协作,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当年发放“商转公”贷款1.83亿元,减少利息支出,减轻购房压力。高效推行“组合贷”业务,优化银行联办模式,简化办理手续,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住房贷款“一站式”办结,当年发放组合贷款1.60亿元。继续做好带押过户贷款,加强政策宣传,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切实解决二手房交易融资费用高、风险大、手续繁杂等急难愁盼问题,当年发放带押过户贷款500万元。大力推进异地贷款,通过“跨省通办”“亮码可办”,实现异地缴存互认,购房地一地办理,当年发放异地贷款1.09亿元。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与政务服务、不动产等部门协同联动,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上线运行,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加强人员培训,积极推进落地见效,当年办理90笔。同时,积极深入楼盘项目加强贷款政策宣传,开展贷款提效专项行动,加强全流程时限监测,严格规范征信应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2025年发放贷款8.71亿元,支持购房面积26.35万平方米。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

2025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年度结息日为6月30日,年度结息支付职工利息9917.85万元。

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1%和2.6%,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6年1月1日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提升行动,提高公积金服务便捷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采取灵活教育培训形式,常态化开展大讲堂、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季度知识测试等服务效能提升行动,营造比学赶超实干氛围,拉高工作标杆争先出彩,工作做法多次被省级主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推广。加快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以拍摄发布短视频、发放彩页等形式宣传政策,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打通堵点,完成经营主体开办、信息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个转企、企业用工、企业迁移登记、退休提取、身后一件事等8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建设任务。推行高频事项“全市通办”,做好网点及系统部署,开展人员培训,采取帮办代办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就近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或乡镇点位,一站式办结提前还款、购房提取等6项公积金高频业务。创新举措推动服务好办易办,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应用,通过“跨省通办”“亮码可办”“异地转移接续”等解决“两地跑”,通过电子档案复用,婚姻、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实现“零跑腿”。开展群众满意服务,持续做好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适老化服务等特色服务,获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全面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数字化建设驱动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升级。强化网络及数据安全管理“筑防线”,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运维与人员管理,开展年度等保测评和容灾备份演练,全流程做到留痕管理,搭建高质量数据应用环境,筑牢安全防线。升级系统业务管理“更精细”,持续加强业务系统优化升级,不断完善办理条件、操作流程系统管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加强贷款效率分析,精准定位流程堵点。分类设置岗位权限,切实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巩固数据治理“助转型”,建立完备的数据治理管理框架,加强数据源头管控,常态化推进数据检核治理,建立分类分级数据保护机制,有效提升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化水平。推进共性应用试点“提效能”,接入住建部异地冲还贷功能,实现异地贷款职工线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月供。深入开展组合贷、偿还商贷提取、退休提取试点建设,逐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数字化转型,跨区域协同发展。加强征信管理“促规范”,开发征信报告分析功能,实现“可用不可见”。建立不良信息关联报送、异议处理、限时办结闭环,在年度征信系统数据质量管理考核中获评A级。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先后7次获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十佳窗口”、12人次获评“十佳个人”;中心推送的党建品牌作品获全市党员教育短视频创作大赛优秀奖。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

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全方位抓好逾期贷款催收工作,成立逾期催收工作专班,建立定期通报和分析研判机制,严格催收工作考核,“一人一策”实施精准化催收举措,加强与法院合作,全年提交10余起强制执行申请,成功拍卖房产10起,法院划扣3起。通过司法程序收回14人还款金额255万元,贷款不良率0.07%。积极化解未缴、欠缴住房公积金问题,对标对表外地中心经验做法,构建服务型执法工作模式。2025年中心共受理职工欠缴投诉案件1730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成功为605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380.38万元,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中心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大内部审计稽核力度,健全完善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制度,营造风清气正实干氛围。

注释:

[1]异地贷款指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2]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指逾期90天以上贷款本金余额之和。

[3]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全市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本版内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