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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评选“书香鹤壁”首批全民阅读推广人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陈艳艳)4月24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了解到,我市评选“书香鹤壁”首批全民阅读推广人活动启动,旨在大力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为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提升“书香鹤壁”建设水平,持续擦亮叫响“满城书香、文化鹤壁”品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增强群众精神力量,坚定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根据评选要求,凡在鹤壁工作或居住,从事公益阅读推广,取得突出成就的专职或兼职人士均可参与评选。
评选条件为:从事阅读推广工作1年以上;遵纪守法,诚信爱国,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全民阅读推广人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组织策划的读书项目和活动有较强的创意,服务对象相对稳定并逐年增加;担任阅读团体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宣讲阅读理念和经验,定期主持各类阅读经验交流会读书会、培训班、研讨班或充当主讲人、阅读义工,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受众面广,推动全民阅读效果明显。编辑读书栏目、撰写书评、编制推荐书目、出版专著,具有一定权威性。指导读书会、文学社等各类阅读组织开展活动,成绩显著。
市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评选工作采取各县区推荐、市直各单位推荐、自荐三种方式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按要求填报“书香鹤壁”首批全民阅读推广人推荐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直各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市委宣传部出版科;各县区宣传部门负责本辖区全民阅读推广人的统一推荐工作,最多不超过5人。自荐参评的个人填写推荐表备齐证明材料后,按照属地原则报县(区)宣传部门,经县区宣传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10日前,报送地址为市委宣传部出版科(鹤壁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楼711房间,邮箱:hbsxwcbk@126.com)。
“评选结果将在书香河南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鹤壁分会场活动期间公布,表彰获奖个人。”市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