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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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有”要求,打造北方美丽城市

我市开展文明单位“八带头”活动

本报讯 (记者 王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有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文明单位(校园)的示范带动作用,高质高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推进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自6月20日起至12月底,市创城办、市创文办联合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校园)中开展“八带头”活动。这是记者6月6日从市创文办了解到的。

一是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抓实抓细学习内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广泛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理论宣传、网络宣传等,推动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地生根。转化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实干立身、靠担当进取、拿实绩说话,高质高效做好转化结合、推动落实的下半篇文章。

二是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拥护殡葬改革,旗帜鲜明反对厚葬薄养、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革除丧葬礼俗陋习,倡树文明殡葬风尚,做到尊老爱老敬老亲老,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婚事新办,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嫁观,量力而行、从简求实,拒绝高价彩礼、避免攀比跟风,追求文明、简朴、高雅的婚嫁新风。倡树文明新风,提倡健康向上的社交娱乐活动,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杜绝“舌尖上的浪费”,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争做文明使者。发挥社会、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移风易俗工作格局。

三是带头维护公共秩序(设施)。制定文明准则,学习贯彻《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干部职工文明规范,强化宣传和督查,让文明理念根植于心。规范文明行为,引导干部职工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随意插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非吸烟区吸烟,积极关爱弱势群体,示范带动广大群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踩踏公共座椅、不脏污公益广告。树立文明典型,结合落实文明单位(校园)创建体系,每年评选一批示范性好、引领性强的先进个人,通过宣传选树等形式调动积极因素,让大家学有标杆做有榜样。

四是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加强宣传,通过举办交通安全讲座、推广宣传海报、邀请交警现场普法等方式宣传交通法规常识,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规守纪、礼让行人。参与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到公共场所、结对小区、农村社区等普及交通法规,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低碳出行,倡导干部职工践行绿色低碳出行的理念,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出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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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落实“十有”要求,打造北方美丽城市 1 1 01 鹤壁日报 content_8150.html 1 我市开展文明单位“八带头”活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