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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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收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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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今冬主城区正常供热,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2日(节假日正常办理业务)收取2024年度供热费。按照鹤政办文〔2021〕17号文件关于主城区全面实施供热直供到户精神,供热费用由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收取供热费及热力站运行相关费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供热收费标准按鹤发改价管〔2008〕284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面积按建筑面积88%计算,居民4.1元/月·平方米,非居民7.0元/月·平方米。二次运行费仍按照0.6元/月·平方米执行。

二、收费渠道:微信、支付宝缴费;建行主城区各营业网点;淇滨区黄河路合欢巷热力公司综合服务中心。

因交费时间集中,为避免到综合服务中心排队等候,请用户尽量采用微信、支付宝及建行网银等电子渠道,或选择附近的建行网点进行交费。

三、今冬不用热的用户请于11月12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到热力公司综合服务中心(携带户主身份证)办理报停手续,逾期将不再办理。

四、为确保用户及时用热,交费请尽早。11月12日后,微信、支付宝、建行等交费渠道将停止,仍需交费的用户需到热力公司综合服务中心交纳。

五、对于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热力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如有疑问,可拨打供热服务热线电话6898110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请扫描上方二维码,交费前仔细核对用户信息,以免给您带来不便,谢谢!

2024-10-12 1 1 04 鹤壁日报 content_13936.html 1 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收费通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