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 大力支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鹤壁实践的决议
(上接第一版)
四、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能,以刚性监督促进改革落实
全市各级人大要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紧紧围绕“十个聚焦”“双十工程”等工作重点,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通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进我市加快“转”的步伐、做强“新”的支撑、树牢“统”的意识、坚定“改”的决心、做好“美”的文章、抓实“稳”的举措。不断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制度,持续完善高质量发展工作评议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制度,深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统筹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法定监督方式,强化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构建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五、更好发挥代表示范作用,以添彩行动汇聚改革合力
全市各级人大要持续开展“为人民履职、为鹤城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人大代表为民服务活动日”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三联三促”制度,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着力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更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利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代表联络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潜心服务改革发展、用心增进民生福祉,以实干之功引领全市人民参与、支持改革攻坚,形成强大改革合力。
改革大旗高高举起,时代大潮势不可挡。全市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加快转型发展、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鹤壁实践的总体目标,在深化改革中聚焦聚力、在转型发展中担当作为,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心、与改革同频,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鹤壁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