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鹤壁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24年报请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等事宜。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设9个科,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79人,其中,在编40人,劳务派遣3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8家银行办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
(一)缴存
2024年,实缴单位2625家,实缴职工14.99万人,同比分别增长0.57%、0.20%;新开户单位189家,新开户职工1.39万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7.30亿元,同比下降4.51%。截至2024年末,缴存总额175.08亿元,缴存余额66.9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0.97%、6.37%。
(二)提取
2024年,为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18.27万笔,提取额13.29亿元,同比下降0.3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82%,比上年增加3.22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末,提取总额108.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8万笔14.7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27%、9.71%。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29亿元。
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71万笔129.39亿元,贷款余额62.2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33%、12.84%、11.5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91%,比上年末增加4.29个百分点。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323笔1.37亿元。截至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62亿元,异地贷款余额5.38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支付以前年度公转商贷款贴息额116.06万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224笔3.74亿元,累计贴息1140.58万元。
(四)资金存储
截至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21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以上定期2.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70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
截至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91%,比上年同期增加4.2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20183.40万元,同比增长9.54%。其中,存款利息1399.5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780.76万元,其他3.0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10379.91万元,同比增长5.4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892.1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71.73万元,其他116.0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9803.49万元,同比增长14.19%。增值收益率1.51%,比上年增加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42.8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62.6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697.97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91.1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28.10万元。
截至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222.1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2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360.82万元,同比增长3.78%。其中,人员经费615.22万元,公用经费30.58万元,专项经费715.0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截至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83.77万元,逾期率0.46‰。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3.22%,国有企业占 25.52%,城镇集体企业占0.31%,外商投资企业占3.1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3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2%,灵活就业人员占11.07%,其他占0.73%;中、低收入占99.36%,高收入占0.6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2.03%,国有企业占8.74%,城镇集体企业占0.10%,外商投资企业占3.6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8.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4%,灵活就业人员占12.26%,其他占3.44%;中、低收入占99.91%,高收入占0.0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1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23%,租赁住房占3.7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9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76%,其他占4.2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1%,高收入占0.79%。
(三)贷款业务
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5.6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2.49%,比上年末增加1.6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1.82亿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76%,90~144(含)平方米占87.81%,144平方米以上占6.43%。购买新房占48.96%,购买二手房占20.35%,商转公贷款占30.6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4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5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7.44%,30岁~40岁(含)占51.93%,40岁~50岁(含)占15.42%,50岁以上占5.2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4.2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74%;中、低收入占99.04%,高收入占0.96%。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住房贡献率为134.31%,比上年同期减少2.6个百分点。住房贡献率指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持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兜牢普惠性民生底线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小切口,大民生,促发展,保安居”定位,从需求侧发力,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凝聚公积金建缴向心力。紧跟市政府城市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立足发展大局谋划推动归集扩面工作,在提高政策社会知晓度上强化工作举措,组织机关科室、管理部开展“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并结合学雷锋纪念日等创建活动开展政策宣讲,让公积金政策深入民心,营造积极缴存良好氛围。二是深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增强归集扩面吸引力。主动适应我市灵活就业增长新形态,抓好节日返乡“黄金期”,开展精准宣传,用好全国政策工具箱,推动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纳入制度惠及范围,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与缴存职工在提取、贷款等政策上享有同等公积金权益。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开户1700余人,为1011户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贷款3.71亿元,同比增长14.37%和18.53%。
(二)用好用活公积金政策,打造助力经济发展服务品牌
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优势及服务职能,切实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凝心聚力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政策提效,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力度。准确把握破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的实践路径,不断优化提取政策,增加租房提取频次,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房家庭全年可多次提取租房费用,当年办理租房提取4995.84万元,同比增长50.73%,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需求。二是多措并举,发挥公积金贷款支持作用。找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职能定位,丰富贷款政策靶向发力,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贷款额度不够、还款压力大、异地工作回乡购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筹措难等困扰职工住房的急难愁盼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应实施了“组合贷”、“商转公”、“异地贷款”、“带押过户”贷款、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民生政策。通过精准施策、宣传加力,切实增强职工购房能力,缓解购房压力,有力满足职工各类购房需求。三是精简流程,以数字化手段驱动业务办理更高效。优化贷款流程,申请贷款环节预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缩短办贷时间;强化数字化应用,抵押登记“电子抵押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在线获取,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实现租房提取“指尖办”,提升办事体验。便捷高效服务,有效保障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优化提升服务水平,绘就群众满意民生画卷
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创新举措打造服务素质过硬队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一是积极推进在线信息核实与业务融合“快捷办”。积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通过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接互联,申请公积金贷款征信报告在线实时获取。同时,将个人征信报告查询嵌入贷款业务流程,以业务驱动征信查询,保障了信息安全,优化了业务流程,有效节约了缴存职工申请商品房、二手房和商转公等贷款的办理时间,贷款服务更便捷。二是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推动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全程网办、亮码可办,拓展线上业务办理范围,提高“跨省通办”窗口经办效率,实现退休提取、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贷款等40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切实解决“两地跑”问题。三是创新举措优化服务环境做到“舒心办”。业务大厅设置职工咨询引导区、窗口服务区、休息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区域,开设资料预审台、潮汐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志愿服务站,高标准打造功能完善业务大厅。做好12329热线事项梳理,编制《单位网厅高频事项操作指南》《热点问题答疑手册》等,用好缴存单位微信工作群,开展精准化服务,切实把暖心服务做到细致入微,做到群众心坎里。四是延伸网点实现“就近办”。针对辖区群众办事不方便难题,借助受托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将公积金代办窗口延伸到全市各委贷银行,打造“家门口”的公积金,实现群众公积金业务“就近办”。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容缺办”。对购买商品房、二手房贷款和提取等6项非即办类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群众在申请业务办理时非主审要件暂欠缺的,先按流程予以受理,解决了群众因要件不齐导致“反复跑”问题,真正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
(四)数据赋能建设智慧公积金,让群众乐享数字红利
主动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接口,强化数据共享应用,以数据“多跑路”推动群众“零跑腿”“网上办”,不断提升高效便捷服务水平。一是抓好数据治理,扎实推进数据质量提升。以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城市为抓手,实现业务库表资源清单化管理,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抓好存量数据治理,升级业务系统数据采集功能,强化增量数据管控,运用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化稽核工具开展常态化质检,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数据质检工具合格率提升至99.95%,夯实“数字住建”基础环境。二是抓好协同推进,全力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与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先后完成企业开办、企业信息变更等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企业退休职工“一件事一次办”对接,全面推进个人购房贷款“一件事”测试联通。通过“鹤立办”查余额、看缴存、知贷款不打烊,线上实时办理离职、退休等业务。三是规范征信管理,推进征信授权和应用。持续规范做好征信授权,全年完成征信授权14777笔,授权完成率达到93.36%。认真做好征信查询、使用、上报、异议处理等各环节管理,不断完善征信管理制度,加强征信合规应用培训,推动公积金业务征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四是转变服务理念,主动服务更精准。整合业务系统、12329热线等数据资源,突出“治好数用好数”工作目标,优化业务系统,自动识别符合退休、冲还贷等业务办理条件而未办理的群众,主动发送业务办理提醒短消息,实现“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转变。五是畅通共享渠道,数据赋能推动“一网通办”。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共享平台,共享全国公积金数据平台及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公安等部委数据,改造20项业务流程,实现贷款职工婚姻、房产等信息自动填写审核,我市公积金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到80.4%。将电子档案系统与业务系统无缝衔接,业务办理要件自动组卷形成电子档案,业务档案实现在线查阅、调取和复用。
(五)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增强忠诚干净担当政治自觉
一是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找准基层党建与服务提升行动结合点,确立“服务型”党建品牌着力点,围绕服务提升、重点工作等,开展组织生活会、读书班、主题党日和研讨交流等,有效促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锻造党员干部能干事的真本领。二是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成立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党纪学习教育小组,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逐条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住房公积金警示案例选》,组织10余次党纪集中学习,研讨交流30余人次,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主动接受省专项审计和财政审计,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长效机制。三是狠抓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窗口服务效能提升,组成作风督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业务大厅暗访,及时收集群众好的意见,有力推动公积金政策优化、“五优窗口”效能提升。
(六)强化监督稽核,筑牢风险防控安全防线
一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围绕社会关切、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管理服务薄弱环节,加强服务窗口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数据分析,打通数据通道,与多部门构建业务联办模式,先后推出了主动提醒服务、“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等2项民生举措,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二是严把业务审核关。将审批要素嵌入业务系统,落实逐级审批,构建“人防+技防”风险防控体系,依托电子化稽查工具、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质检工具等,强化源头防范,保障资金安全。三是狠抓逾期贷款管理。成立逾期贷款管理专班,开展逾期催收攻坚行动,采取电话、上门、发律师函、诉讼等有力手段,做到一人一策紧盯不放,收回逾期贷款297.68万元。四是加大审计稽核力度。依托电子化稽查工具、监管服务平台、数据质检工具等手段,对业务疑点进行全面体检。对重点业务100%稽核,杜绝业务风险隐患。五是强化内外部监督。配合做好省审计部门“优势再造”审计,接受市审计局专项审计、市财政局业务审计等,依托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公积金12329热线、大厅留言簿等群众监督渠道,做好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六是抓好网络信息安全。委托第三方等保测评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等保测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点,进一步提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防护水平,保障业务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七)当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河南省文明单位”、平安建设考核优秀等次等荣誉称号,1名同志获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个人。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治理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公积金窗口获市县行政服务中心表彰,多名同志获评“十佳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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