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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北方美丽城市建设实践典型案例的实施方案
(上接第一版)
4.美丽公园(游园)。公园生态环境优美,绿地率高,植物种类丰富,水体水质良好;健身设施、休闲座椅、分类垃圾桶等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完好,休闲功能齐全,安全保障到位;公园管理规范,卫生清洁及时,绿化养护精细,设施定期维护,广泛应用太阳能路灯、节水灌溉等环保技术;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游园,增强环保意识。
5.美丽学校。校园规范有序,绿化覆盖率较高;校园建筑设计符合节能环保标准,教室、办公室等场所采用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配备完善的垃圾回收设施,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将环保课程纳入常规教学体系,定期组织环保主题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绿色文化氛围,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传播环保知识。
6.美丽(绿色)建筑。建筑外观整洁无破损,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围护结构节能效果好;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配备完善的节水与水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大量使用绿色环保建材;规划空间布局合理,室内环境舒适、健康。
7.美丽河渠。河湖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体清澈,感官良好;河湖岸线生态化程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沿河湖打造连续的滨水景观带,呈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水生态景观;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常态化巡查管护机制,无违规排污现象;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护河护湖活动,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8.美丽园区(工厂)。环境优美,绿化到位,无异味和扬尘,景观水系干净卫生;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捷,优先采用清洁能源,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产业绿色发展,优先引进能耗低、污染少、技术高的绿色产业项目,构建园区内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绿色工厂管理制度和目标,定期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和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员工参加环保培训和低碳行动,在厂区内设置环保宣传栏和标语,营造绿色文化氛围。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征集。
三、征集时间与方式
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北方美丽城市建设实践典型案例推荐表,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等,附5~10幅图片,典型案例材料要真实具体、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加盖公章电子版于2025年5月30日前发送至市创城办邮箱hblcbddz@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北方美丽城市建设实践典型案例推荐表——推荐单位名称”,或通过本系统向市创文办、市生态环境局汇总上报。
四、选树与推广
根据上报情况,市创城办、市创文办、市生态环境局将采用实地暗访、联合评审等方式,确定每个类型典型案例名单,汇总形成2025年北方美丽城市建设实践典型案例清单,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分批次公布,积极将优秀案例中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北方美丽城市建设实践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动员部署,认真做好案例推荐和整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把关。推荐单位要对报送案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案例质量。
(三)强化引导。各县区、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美丽实践典型的有效经验,发挥优秀案例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更多特色鲜明的美丽典型,绘就美美与共的美丽鹤壁新画卷。
(四)加强宣传。各县区、有关单位要以此次推荐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北方美丽城市建设的意义、目标和任务,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北方美丽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
市创城办:柳炳华
联系电话:3319017
市创文办:张洋
联系电话:3316005
市生态环境局:张青霞
联系电话:13849206898
鹤壁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