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倡导垃圾分类 共建美丽鹤壁
近日,住建部以“分类齐参与,低碳新时尚”为主题开展第三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有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共同营造绿色低碳、文明宜居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高水平打造北方美丽城市,市创城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自觉,争做垃圾分类的倡导者
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干部职工应充分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环保意识,牢固树立“垃圾分类、机关先行,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理念,把垃圾分类作为日常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准则,积极倡导垃圾分类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垃圾分类。
二、率先垂范,争做垃圾分类的引领者
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带头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设备,明确责任分工,以身作则履行垃圾分类义务,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培训、志愿服务等各类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垃圾分类能力水平,为全社会做好表率,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三、主动学习,争做垃圾分类的践行者
广大市民朋友应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标准和方法,将产生的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并在生活工作中准确投放到指定容器内,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好习惯。同时,倡导“光盘行动”“源头减量”“限塑令”等减量行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让环保意识、低碳生活扎根于心、落实于行。
四、积极宣传,争做垃圾分类的传播者
广大市民朋友应充分发挥城市主人翁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渠道,积极向身边人传播垃圾分类知识和重要意义,引导家人、朋友、同事共同建设绿色美丽新家园。同时,应敢于批评纠正垃圾乱丢乱扔、混装混运、不规范分类投放等行为,并告知正确分类投放方式,争做垃圾分类的劝导员、监督员和推动者,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
践行垃圾分类,守护绿水青山。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携手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共同努力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新时尚,让城市更加整洁、健康、宜居,为建设北方美丽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鹤壁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