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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鹤壁市环境状况公报

综述

污染防治和经济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事关城市形象、群众福祉。2024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安排部署,保持攻坚劲头,实施了一系列攻坚行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全市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79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64.5%,7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年均浓度达到省定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乡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鹤壁市二氧化硫年均值为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7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5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1.2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184微克/立方米。2024年鹤壁市未出现酸雨,酸雨发生率为0。

二、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4年鹤壁市地表水河流国、省控断面总体水质评价为良好,与2023年相比地表水河流总体水质有所好转,Ⅰ~Ⅲ类水质比例由57.1%提高至85.7%。淇河黄花营断面水质符合Ⅰ类,淇河前枋城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汤河水库、卫河小河口、王湾断面、五陵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汤河耿寺水质符合Ⅳ类标准。

2024年淇河(鹤壁段)水质定性评价为优,卫河河流(鹤壁段)整体水质定性评价为良好,汤河河流(鹤壁段)整体水质定性评价为良好,盘石头水库水质状况为优、水质营养化状态为中营养。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

2024年鹤壁市地下水质量总体评价为良好。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2024年鹤壁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性评价为优;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性评价为良好。鹤壁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

2024年,鹤壁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4分贝,级别为二级(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0.6分贝,级别为一级(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81.2%。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对环境噪声限值的规定。

四、土壤环境质量

2024年,鹤壁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五、辐射环境质量

2024年,鹤壁市电离辐射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监测最小值63.6纳戈瑞/小时、最大值113.0纳戈瑞/小时,电磁辐射综合电场强度平均值为0.58伏/米,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平均值为0.35微瓦/平方厘米,辐射环境质量良好。

自然生态环境

气候 2024年鹤壁市平均气温15.6℃,较常年同期偏高1.3℃,年内极端最高气温41.1℃,极端最低气温-12.5℃。2024年鹤壁市平均降水量723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53.6毫米,一日内最大降水量110.3毫米,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36天。2024年鹤壁市平均日照时数2173.6小时,较常年偏多188.4小时。

林业生态 鹤壁市现有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6处,总面积17821.94公顷。现有湿地面积5230公顷,现有国家湿地公园1处,为鹤壁淇河国家湿地公园。鹤壁淇河国家湿地公园植物物种541种,脊椎动物351种。

农业生态 2024年,鹤壁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57%,秸秆综合利用率95.30%,农膜综合回收率达到98.8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2.64%。

地质灾害预警与预防 2024年,鹤壁市发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3次(黄色3次),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目前已实现监测预警全覆盖,建成了“人防+技防”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鹤壁市纳入群测群防网络监测体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5处,其中特大型10处、大型1处、中型4处、小型20处。

城市绿化 截至2024年底,鹤壁市城市绿化增加绿地面积10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84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20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8.79%,城市公园绿地面积114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1.11平方米。(2024年数据不含两县)

水资源量 2024年全市水资源总量4.7476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0288亿m3,地下水资源量2.6219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0.9031亿m3。全市水资源总量比上年减少2.5521亿m3,产水系数0.33,产水模数21.8万m3/km2。

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五个一批”鹤壁模式,落实“关闭取缔一批散乱污企业、整改提升一批落后生产工艺、处罚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约谈一批失职失责人员”措施。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推动餐饮油烟治理、工地扬尘治理等精细化管理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二是狠抓减排协同治理。强力推动结构减排,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254家,全面淘汰退出陶瓷行业煤气发生炉18台。全面实施工程减排,全省首推发电企业精准喷氨和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对18家在产化工企业和1家异味较重的食品加工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废气综合整治,创建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117家。深入挖掘管理减排,成立扬尘防控、烟花爆竹、燃煤散烧、城市精细化管理、秸秆禁烧等5个专项办公室,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组,全面督导各县区和各单位工作落实。三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实施工业企业阳光运输,实施重型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紧盯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提升,加强门禁系统监控,指导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完善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四是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落实“5+5+22”精细化管理方案,推行由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站长”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站长制”,着力破解城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和综合管控难题。

水污染防治 一是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制定《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提升地表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二是组建专家团队,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强化科学治污能力。三是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河湖岸线656.76公里,完成排查整治78个。四是深入推进国家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全市共有14个试点重点建设项目。五是积极开展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对全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水环境安全稳定。六是积极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024年鹤壁市3个重点项目分别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515万元、968万元、1185万元。七是持续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专项行动,保护区内环境隐患动态清零,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土壤污染防治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预防治理,稳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物排放,鹤壁市重金属排放实现零增长。二是推动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监管,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更新,共确定土壤重点监管单位45家。三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23宗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目前鹤壁市尚未发现污染地块。四是全面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截至2024年底,全市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化管理单位611家。五是深入开展危险废物隐患排查和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六是持续开展鹤壁市小量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和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强化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监管。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机制建设,完善“县级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推进机制。2024年完成新增3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整治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1条,开展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40%。

自然生态保护 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推动淇县办理2批次共计2个点位图斑核查,及时更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平台。开展2024年度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首次形成鹤壁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估报告。扎实推进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河南省矿山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监测监管数据更新。推动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台账系统平台数据更新。加强生物多样性宣传,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坚持科学绿化理念,以山区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为重点,全市共完成造林3.06万亩。打造山区绿化示范工程,西部山区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更加凸显。建设提升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乡村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平稳,林业森林火灾受害率均为0。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辐射环境管理 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23家,射线装置256台(套),13家涉源单位,69枚在用放射源。紧盯全市辐射安全监管大局,以加强放射源监管为重心,对全市所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利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清源行动,针对因各企业破产或更新技术而闲置的放射源,督促企业送贮,确保放射源安全稳定。2024年,全市共送贮了3枚放射源,全年废旧放射源送贮率达100%,放射源辐射事故零发生,保障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一是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2024年新申请审核发证25张,变更审核发证297张,延续审核发证7张,重新申请审核发证86张。二是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全市排污许可证质量再提升,监管更有力,全面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建立服务保障长效机制,提升环评审批效能,持续服务“三个一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300余个。四是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保障新增产能符合绿色低碳环保标准,2024年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62个,其中告知承诺制审批64个,否决不适宜本地建设的重大环境影响项目1个。

环境宣传教育 以构建多元化宣传格局为目标,多维度推进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为美丽鹤壁建设汇聚社会合力。构建生态环境信息传播体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系统性传递生态环境信息。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创新策划“六五环境日”等环保节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发送宣传短信、设置宣传展板、现场互动游戏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解读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普及环保知识,号召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守护好我们的蓝天、碧水、净土。聚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通过报、台、网、微、端等平台,综合运用新闻、消息、短视频等方式,多渠道宣传生态环境治理经验做法。激发公众参与活力,组织开展清洁家园、文明共建、垃圾分类等环保志愿行动,引导市民从“旁观者”变为“践行者”。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和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让市民零距离感受生态治理过程与成果。鹤壁广播电视台开设《聚焦生态环境》专栏,制作播出45期,深度解读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举措;《鹤壁日报》及新媒体平台刊发稿件258篇,省级及以上媒体采用68篇;政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094条,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516条,形成“大屏小屏联动、线上线下共振”的传播矩阵。

环境执法 2024年,鹤壁市组织开展了春季扬尘治理、夏季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数据造假“百日攻坚”、涉水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等十余个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鹤壁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6100余家次,共立案313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84件,罚款金额1852.191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拘留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

环境信访 2024年,鹤壁市共接到环保举报案件867件。其中,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管理平台393件,上级交办10件,来访4件,来信5件,来电1件,市长热线举报454件。

2025年6月4日

(本公报资料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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