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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三防三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本报讯 (记者 席适之 通讯员 张蕊)今年年初以来,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行“三防三调”工作法,即“源头防、过程防、风险防,专业调、科学调、联动调”,在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这是记者6月11日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的。
做强事前预防,筑牢质量安全防线。一是规范诊疗行为。推行“三规范一提升”(规范诊疗流程、服务行为、病历书写,提升医疗质量)专项行动,设立市级质控中心50个,加强诊断、治疗、护理等环节质控,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二是优化医疗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流程,推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满意度达94%。三是加强医患沟通。建立“术前谈话第三方见证”制度,在高风险手术及特殊诊疗前引入独立见证人,确保医患沟通充分透明。四是深化风险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医疗风险防范培训,结合典型案例宣讲相关法规,增强医务人员防范意识。
做实事中干预,构建高效响应机制。一是建立三级投诉管理网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全“科室、投诉管理部门、医疗机构”三级投诉管理机制,确保患者诉求件件有回应。二是严格首接负责制。医院科室和投诉管理部门建立“首接责任制”,简单投诉24小时内办结,复杂投诉15日内反馈。三是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对投诉事项做到第一时间响应、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调处、一体化反馈,提高办理沟通效能。四是实施“纠纷转移”机制。对重大疑难纠纷,由专职调解员及时介入,推动纠纷从“院内”向“院外”转移,避免矛盾升级。
做好事后处置,形成风险防范合力。一是组建队伍专业调解。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随机从300名医学专家和30名法学专家中抽人组建个案评鉴组,确保责任认定权威公正。二是创新方式科学调解。创新“调赔结合”模式,根据纠纷复杂程度,分类适用简易程序、快赔程序和专家评鉴程序,提高调解效率。三是保障机制联动调解。完善“纠纷调解+保险保障”双轨运行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参保医疗责任险。实行“诉调对接”机制,对高额赔偿或争议较大案件,在调解后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确保协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