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今全球供应链的风险及法律应对措施

□赵紫槿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指出,我们要维护自由开放的贸易投资,支持并加强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反对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泛安全化。但当今的全球供应链仍具有诸多不稳定性,且缺乏韧性。面对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的当今世界,本文主要以法律的视角分析解决方案。

关键词:供应链全球化、风险挑战、法律措施

一、中国供应链在全球具有不可替代性

中国以供应链的超大规模性与网络效应在全球供应链中的持续重要性无可替代。目前,全世界最先进的供应链位于以中国为核心的亚太地区。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的经济实体、第一大的贸易国家和第一大的能源消费国,在实施“组合拳”的政策后,不仅保持了外贸的主导地位,还向全球的产业链和供应链输送了积极的动力。

二、当今世界的全球供应链仍旧充满风险挑战

尽管供应链压力指数有所缓和,但地缘政治、气候变化和通货膨胀等继续影响日益复杂的经济和竞争环境。数字循环零碳经济使供应链的复杂度指数上升,日益复杂和苛刻的监管环境等因素影响下,各产业链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全球供应链呈现出降本增效与提升安全性韧性并举的局面。

三、法律解决措施

(一)与周边国家签订国际多边及双边法律协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中国通过“一带一路”、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信会议、澜湄合作机制、大图们倡议、博鳌亚洲论坛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持续不断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发展。

中国应继续推动建立如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国际双边多边合作协议,促进例如APEC(亚太经合组织)的建立,以此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并且以法律协定的方式规制双方的经济合作。

(二)出台国内专门的法律法规

2023年1月1日,德国出台实施《供应链企业尽职调查法》,通过对贯穿于整个供应链的企业尽职调查来改善全球供应链中的不公正与不合法行为,该法律也为供应链绿色化起到积极作用。

我国尚没有制定专门的供应链法,主要是以经济法、外商投资法、行政法规等形式进行内部企业规制和外商投资管理。对于中国通过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将国内供应链与国际供应链的法律风险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中外企业的责任,尤其是在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新兴领域的规制完善,会大大推动全球供应链数字化、绿色化发展。

(三)加强全球供应链涉外法治建设

涉外法律体系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涉外法治的基石。要把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建设与现代国际法治结合起来,就必须树立正确的全球治理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全人类的价值”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并把“法治自信”这一理念融入到中国的涉外法治体系之中,以此来打造一支中国式现代化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和建立一套完善的涉外法治体系。

此外,还应积极主动地同周边国家、合作发展国家的法律部门、专门的法律队伍进行交流,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四)为跨国企业提供线上数字化法律平台服务

创新型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采用“法律服务+科技”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方式,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方案。跨境中小微企业运行成本低规模小,内部法务建设不完善,对于专门性的法律法规认识欠缺,容易因为缺乏相关法律认识而导致合同违约或者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立线上专门的法律服务平台,为跨境或从事涉外贸易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便利化、智能化、经济化的法律服务,使其足不出户就可以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在涉外企业合作中起到法律的规制与预防作用。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下国际贸易监管合作治理机制的构建研究”(22YJCGJW0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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