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有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现将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主要防洪河道、蓄滞洪区、大中小型水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鹤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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