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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人民检察院
举办案例工作培训会
本报讯 (记者 魏瑗 通讯员 师军敏)5月10日下午,鹤山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案例工作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案例培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推进典型案例培育工作。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保军以《更新理念提升技能不断开创案例工作新局面》为题为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进行专题授课,并对案例培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强化案例写作意识,要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定期组织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引导干警进一步开拓思路,逐步养成“办案+总结”的习惯,真正把典型案例培育工作融入日常办案。突出“三个效果”,结合正在开展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盯民生热点,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切实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制定出台《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加强案例培育工作的九条措施》,成立案例培育工作小组,各业务部门每月至少撰写一篇案例,每季度组织一次典型案例点评评选活动,多措并举做好典型案例培育工作。
常保军围绕当前典型案例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大量指导性案例和理论文章,重点讲解了典型案例基本写法,就案例标题、关键词、要旨、案情、履职情况、典型意义等方面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分享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