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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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 (记者 魏瑗 通讯员 曹利民)“真心感谢检察官,让我收到应得的赔偿,咱们检察院办案效率真高!”5月13日,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张某专程来到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人民、办案高效助和谐”字样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

2023年10月7日,顾客李某来到张某店中,就床垫质量问题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李某使用店内放置的石膏摆件砸向张某,导致张某嘴唇、左手受伤,张某随即报警。后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因左手第4指骨折,被评定为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后一直未对被害人作任何赔偿,双方均拒绝调解,矛盾尖锐。

“双方此前并无积怨,犯罪嫌疑人一时冲动动手打人,如果一诉了之,不从源头去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虽然了结,但是双方心结未解,仍有隐患。”5月6日,案件移送到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审理,承办检察官在详细审查案件后,决定调解,将矛盾消除在审查起诉阶段。

“赔偿金额实在有点高,我拿不出这么多钱。”“我受伤住院,需要支付医疗费用,还耽误了工作,这些都要足额赔偿。”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避免激化矛盾,承办检察官选择分开调解。检察官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释法说理,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给被害人造成了伤害,有赔偿其损失的义务;另一方面对被害人张某说明赔偿的法律依据,希望其能够调整情绪,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以谈促和。

经过宣讲调解,双方当事人态度明显缓和,表示愿意进一步协商。经过承办检察官的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2024-05-15 鹤山区人民检察院 1 1 05 鹤壁日报 content_6828.html 1 “检察+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