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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鹤壁市环境状况公报

综述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3年,鹤壁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削减污染排量和扩大环境容量“两手齐抓”,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治理“三管齐下”,推动全市全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全市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77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62.7%,7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年均浓度达到省定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乡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7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4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1.4毫克/立方米,臭氧八小时第90百分位数浓度180微克/立方米。2023年鹤壁市未出现酸雨,酸雨发生率为0。

二、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3年淇河水质定性评价为优。海河流域监测的国、省控断面中,黄花营水质符合Ⅰ类,前枋城水质符合Ⅱ类,汤河水库水质符合Ⅲ类,五陵水质符合Ⅲ类,鹤壁耿寺水质符合Ⅳ类,卫河小河口水质符合Ⅳ类,浚县王湾水质符合Ⅳ类,达到国家和省下达水质要求。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

2023年鹤壁市地下水质量总体评价为良好。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2023年鹤壁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定性评价为优;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定性评价为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

2023年鹤壁市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4.6分贝,声环境质量评价级别为较好;鹤壁市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总达标率为96.9%;鹤壁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1.4分贝,声环境质量为好。

四、土壤环境质量

鹤壁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五、辐射环境质量

2023年,鹤壁市电离辐射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连续监测最小值64.14纳戈瑞/小时、最大值116.72纳戈瑞/小时,电磁辐射环境综合电场强度连续监测平均值为0.79伏/米,功率密度平均值为0.19微瓦/平方厘米,辐射环境质量良好。

生态环境保护

气候 2023年鹤壁市平均气温15.2℃,较常年同期偏高0.9℃。其中鹤壁站平均气温15.1℃,较常年同期偏高1.1℃;淇县站平均气温15.4℃,较常年同期偏高0.7℃;浚县站平均气温15.2℃,较常年同期偏高0.9℃。年极端最高气温40.3℃(浚县站),出现在6月9日。年极端最低气温-16.6℃(浚县站),出现在12月22日。年内出现日最高气温大于等于35℃的高温日数29天,大于等于38℃的高温日数12天,大于等于40℃的高温日数1天。年内出现日最低气温小于等于-10℃的低温日数9天,出现在12月中旬后期到12月下旬前期。

2023年鹤壁市平均降水量1104.7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94.0%。其中鹤壁站降水量1193.9毫米,较常年偏多109.9%,淇县站降水量1037.4毫米,较常年偏多77.5%,浚县站降水量1082.8毫米,较常年偏多95.2%。一日最大降水量208.1毫米,出现在7月29日(浚县站)。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36天(9月30日~11月4日)。

2023年鹤壁平均日照时数2246.8小时,较常年同期偏多261.6小时。其中淇县站日照时数2307.6小时,较常年偏多262.8小时;浚县站日照时数2185.9小时,较常年偏多260.3小时。

2023年鹤壁市年平均气温正常,年降水量较常年异常偏多,且时空分布不均,年日照时数偏多。平均气温夏季、秋季偏高,其他季节正常;降水量春季、夏季异常偏多,冬季偏少,秋季正常,且时空分布不均;日照时数春季正常,其他季节偏多。

森林公园 鹤壁市现有国家级森林公园1处,省级森林公园6处,总面积17821.94公顷。淇县云梦山国家级森林公园6811.94公顷;淇县黄洞省级森林公园7500公顷;鹤山区黄庙沟省级森林公园2000公顷;鹤山区南山省级森林公园550公顷;淇滨区七里沟省级森林公园599公顷;淇滨区金山省级森林公园230.7公顷;山城区枫岭省级森林公园130.3公顷。

湿地 根据第二次河南省湿地资源调查结果,鹤壁市湿地面积3385.49公顷,主要为河流和水库。现有国家湿地公园1处,省级湿地公园试点3处。鹤壁淇河国家湿地公园面积332.5公顷,淇县淇河省级湿地公园(试点)249.3公顷,河南浚县大运河省级湿地公园(试点)912.8公顷,河南鹤山羑河省级湿地公园(试点)50.77公顷。

物种 根据鹤壁淇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动态监测报告(2021年度)显示,鹤壁市共有维管束植物96科541种,脊椎动物94科351种。脊椎动物中,鸟类226种、鱼类64种、哺乳类25种、爬行类24种、两栖类12种。

农业生态 2023年,鹤壁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55%,秸秆综合利用率95.65%,农膜综合回收率达到98.9%,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4%。

地质灾害预警 各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资源共享,市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联合发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8次(橙色2次,黄色6次),最大限度减轻和避免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灾害性强对流天气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装设备108套,系统平台基本搭建完成,正在进一步优化,目前已实现所有隐患点监测预警全覆盖,建成了“人防+技防”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

城市绿化 鹤壁市城市绿化增加园林绿地面积15公顷,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283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319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8.80%,城市公园绿地面积114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1.49平方米。(2023年数据不含两县)

水资源量 2023年全市水资源总量7.2997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7300亿m3,地下水资源量4.3570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1.7873亿m3。全市水资源总量比上年增加3.3854亿m3,产水系数0.31,产水模数33.5万m3/km2。

供水量 2023年全市供水总量3.3886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1.3040亿m3,地下水源供水1.8931亿m3,其他水源供水0.1916亿m3。地表水源供水中,蓄水工程供水0.2151亿m3,引水工程供水0.1797亿m3,提水工程供水0.3764亿m3,跨流域调水(南水北调)0.5327亿m3;地下水源供水1.8931亿m3,其中浅层水1.8848亿m3,深层水0.0083亿m3;其他水源供水0.1916亿m3。

用水量 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3.3886亿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2.0428亿m3,林牧渔畜用水量0.0628亿m3,工业用水量0.5152亿m3,城镇公共用水量0.2010亿m3,城镇生活用水量0.3312亿m3,农村生活用水量0.1833亿m3,生态环境用水量0.0524亿m3。2023年全市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166.1m3,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32.8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10.7m3,城镇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109.6L,农村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67.8L,畜牧用水定额28.2L。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99。

措施与行动

大气污染防治

(一)抓实重点任务,减少污染排放。2023年,鹤壁市成功创建4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1家国家级绿色园区,2家省级绿色工厂、1家省级绿色园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面源扬尘治理等74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任务全面完成,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二)抓实专家帮扶,科学精准治污。邀请省市专家会同鹤壁市现有专家力量和生态环境部门专业人员成立三个专家帮扶组,深入企业现场开展指导帮扶,共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32家,及时交办问题,督促企业加快整改,整改情况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开展核查,确保整改成效。

(三)抓实执法监管,严惩环境违法。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紧紧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中心任务,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夏季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检查、移动源尾气排放专项检查,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水污染防治

(一)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建成浚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鹤壁市格威特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建成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南部组团生物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淇滨污水处理厂金山分厂,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成披烟园人工湿地,推进浚内河水体净化工程,建成鹤山区羑河缓冲带,大力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错接混接系统改造,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管网覆盖率大幅提高,污水做到应收尽收。

(二)持续加强医疗废水监管。对全市2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整治,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不断提升污水治理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阻隔病毒病菌粪污传播途径。

(三)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两侧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鹤壁段)水环境风险防控,持续巩固提升总干渠(鹤壁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成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整改问题20余项,实现了动态清零。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鹤壁市市级饮用水源两个,县级饮用水源一个,乡镇饮用水源六个。对市级、县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开展再排查和“回头看”,消除环境隐患,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地的饮水安全。

(五)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鹤壁市建成区原有黑臭水体7条段,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要求,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被上级部门认定为“长制久清”,推动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六)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鹤壁市所有河流进行排查,排查河流1000余公里,排查出排污口499个,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落实“查、测、溯、治”四项要求,完成80%的溯源,40%的整治任务。

(七)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创建。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谋划14个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八)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为健全水体生态系统功能,加强河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200多万元,开展淇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淇滨区护城河水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鹤壁市山城区尾水湿地建设与汤河生态提升工程项目、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

土壤污染防治 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物排放,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活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鹤壁市重金属排放实现零增长。推动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监管。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共确定土壤重点监管单位26家,已将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开展一次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对其中涉及石化、农药、化工等行业的24家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开展23宗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确保土地供应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编制调查报告及评估,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口。目前鹤壁市尚未发现污染地块。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2023年完成新增26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整治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1条,整治纳入省级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1条,乡镇政府驻地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6%以上。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汽车维修企业备案202家,共计抽查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54家(2家停业),其中存在问题的有49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对照标准认真逐项整改、逐项验收,整改完成一家销号一家,指导企业按标准建设危废贮存设施、设置标识标牌、进行规范化管理及合法转运。二是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组织对全市涉危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收集、处理处置开展规范化管理排查整治,摸清全市危险废物底数,强化规范化管理,全面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环境应急措施。三是逐步实现危险废物全程监管。督促涉危企业按时在“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企业相关信息,实现鹤壁市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现纳入“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452家。四是持续开展鹤壁市小量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和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就地分类收集、安全及时转移、实时全程管控”和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处置“全程监管”的管理目标。

森林 按照国土绿化“1261”总体部署,全市完成造林4.55万亩,占省下造林任务的143%。以山区绿化和乡村绿化美化为重点,打造了淇县龟背岭、淇滨区白龙庙、山城区公园西山南岭、鹤山区枫树岭等山区绿化精品工程;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新建和提升了浚县王马湖村、淇县南山门口、淇滨区毛连洞等一批各美其美、环链相扣的森林乡村205个;新建和提升了浚县淇河卫贤段、淇县工业路、淇滨区省道302段、鹤山区七星河沿岸等廊道,高低错落有致、布局疏密有度、色彩交相辉映的廊道绿化景观效果初步显现。

资源保护 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平稳,林业森林火灾受害率均为0;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主抓测报预警、森林植物检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狠抓草履蚧、美国白蛾、杨树病虫害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飞机和地面防治工作,全年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作业面积32.8万亩次,其中飞防8万亩次,有效遏制了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和蔓延。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

地质灾害预防 依据2023年度汛前排查情况,鹤壁市已纳入群测群防网络监测体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2处,大型以上隐患点11处、中型隐患点6处、小型隐患点25处。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测群防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为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供重要指引和基本遵循。认真落实好汛期“三查”等制度,通过强化与地勘、测绘等技术支撑单位的合作融合,形成防治合力,准确掌握隐患本底数据,解决好“风险隐患在哪里”的问题,编制的《2023年度鹤壁市地质灾害调查报告书》具有现状明、数字清等特点,成为指导鹤壁市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科学依据。在鹤壁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进入重要时期,及时举办鹤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会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示范观摩活动,不断增强基层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的能力,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环境法治 2023年鹤壁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共立案23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0件,罚款金额1235万元。实施查封1件,移送公安机关拘留4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2023年新申请审核发证46张,变更审核发证180张,延续审核发证268张。为达成排污许可证“3年内质量审核率100%、1年内执行报告审核率100%”双百任务目标,开展规范性审核工作。鹤壁市共计530家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已提交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520家,10家特殊情况无需提交,完成率100%。鹤壁市共完成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72家,审核完成率为100%。

按照《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精准扩大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范围,在《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基础上,印发《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环评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方式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将位于产业园区,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的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含电子电器产业)等编制环评报告表的工业项目纳入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范围,推动重点产业相关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为企业后续发展节约了宝贵时间。2023年先后服务鑫诚新材料锂电池添加剂项目、华石能源技改项目、迪赛诺原药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工作。

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口,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保障新增产能符合绿色低碳环保标准,2023年共审查规划环评1个,审批项目环评文件104个,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9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5个,其中告知承诺制审批30个。

自然生态保护 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按照《关于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党建为引领推进生态破坏排查。印发《鹤壁市开展违规侵占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鹤林〔2023〕22号),全面排查和整治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河南省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现场核查国家湿地公园遥感图斑,借助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及时更新数据。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鹤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按照国家、省有关管理规程,淇县积极申报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创建、淇滨区积极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辐射环境管理 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射线装置使用单位86家,射线装置209台(套),13家涉源单位,69枚在用放射源。紧盯全市辐射安全监管大局,严抓对辐射环境的监管,以加强放射源监管为重心,对全市所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利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对账销号。持续开展清源行动,实时关注企业动态,针对因各企业破产或更新技术而闲置的放射源,督促企业送贮,确保放射源安全稳定。2023年,全市共送贮了8枚放射源,全年废旧放射源送贮率达100%,确保放射源辐射事故零发生率,保障了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环境宣传教育 强化组织宣传引导,汇聚生态环境强大合力。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组织开展绿色发展服务活动专题宣传,创新做好“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践活动,牵头联合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市美术馆共同举办鹤壁市生态文明艺术展“绘就绿满鹤城新画卷”。以“美丽鹤壁,我是行动者”为主题,刊发环境日文学采风活动征文,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和关注度;组织开展环保志愿活动,通过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清洁家园、生态文明乡村行、文明共建、垃圾分类宣传等实践活动,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持续开展“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持续完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生态环境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在鹤壁广播电视台开设《聚焦生态环境》专题栏目,制作播放节目47期;在《鹤壁日报》、掌尚鹤壁、鹤壁新闻网等新媒体及河南日报客户端、人民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生态环境方面稿件320篇;政务网站各类信息发布1223条,利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850条,生态环境宣传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环境执法 2023年,鹤壁市组织开展了冬春季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执法检查等十余个专项行动。鹤壁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6500余家次。

环境信访 2023年,鹤壁市共接到环保举报案件1176件。其中,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006件(按举报来源分类,电话举报764件、微信举报200件、网络举报36件、来访6件;按污染类型分类,涉大气666件,涉噪声292件,涉水191件,涉固废79件,违反审批、许可规定32件,涉土29件,涉生态破坏25件,涉辐射污染8件,其他3件,部分举报涉及多种污染类型),交办单22件(上级及同部门交办9件、来信1件、来访10件、电话2件),鹤壁政务服务热线后台业务管理系统125件,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23件。

2024年6月4日

(本公报资料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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