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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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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21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苏康健检察长所作的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省委“四高四争先”要求,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