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04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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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暨《人体 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
本报讯 (记者 席适之)6月13日,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暨《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在鹤壁迎宾馆举行。河南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红十字会和卫生健康委,以及市直各医院、各县区二级以上医院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传达了我省红十字会系统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报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我市如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市自2015年4月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根据红十字会的人道宗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主动开展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动员、接收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等工作,起到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作用,提高了广大民众的文明素质,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为我市开展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2015年4月至2024年5月,全市共完成22例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使60余位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获得新生,传播了爱心、弘扬了主流社会价值观,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随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授谢红昌等进行了《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的相关培训。
“今天的培训班,有幸邀请到了省内外人体器官捐献方面知名专家、教授为大家授课,是一次高规格、高质量的培训,为我们更加规范地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主任张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