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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汪丽娜 通讯员 纪高伟)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淇县近日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新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次提标,淇县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440元分别提高至650元、50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315元、220元分别提高至325元、25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也相应提高至低保标准的1.3倍。截至目前,淇县已发放1月至7月城乡低保金1130.5万元、特困供养金443.8万元,共惠及困难群众5.3万余人次,其中7月城乡低保提标资金26.65万元已足额发放到位。
淇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优化救助资金保障机制,严格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加强“三保”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将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