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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下列人员由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决定给予下列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现通知崔志国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鹤煤三矿人力资源科,书面办理职业健康离岗体检、解除劳动合同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企业不承担由此造成职业危害的相关赔偿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视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名单如下:

崔志国、邵贞、梁红卫、冯广松、姚常顺、王艳兵、高志敏、丁晓晨、李朝君、李世聪、王勇帅、李江波、郭峰、熊爱国、张士令、都彦杰、戴亚群、王凯、韩震、王海涛、马志奎、杨慧鹏、李从刚、栗瑞、丛中伟、付杨坤、常婷、张琳、暴振光、李威、李慧娟、李珍、李瑞、潘君峰、王磊、王秀、郝林飞、郭晓林、马艳丽、李彦雪、王志刚、尚有坡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

2024年12月26日

2024-12-26 1 1 03 鹤壁日报 content_18369.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