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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诬澄清同向发力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本报讯 (记者 刘倩倩)“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现予以澄清,希望你消除思想顾虑,更好担当作为……”日前,市纪委监委坚持查处诬告陷害与开展澄清正名相结合,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以严管立规矩、以厚爱暖人心,全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把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作为监督执纪执法重要内容,制定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材料汇编,全面规范诬告陷害行为的情形认定、处置处理、线索移送、审查调查等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健全与组织人事、公安、网信、信访等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取证固证、结果反馈等协作,实现信息联通、力量联合、案件联查。既在治标上用力,也在治本上发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行为发生。
向诬告者亮剑、为实干者撑腰,为帮助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卸下包袱、轻装前进,市纪委监委坚持严惩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暖心回访教育常态化闭环运行,运用“评、听、审、批”四步工作法,对不实举报逐一过筛、综合分析,结合被澄清人意愿,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被举报人澄清问题、消除影响,坚决刹住诬告陷害歪风邪气,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检举控告是干部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渠道,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全面客观真实开展,不容别有用心之人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检举控告权的干部群众,纪检监察机关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和保护;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恶意举报者,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惩。市纪委监委树立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鲜明导向,多措并举打好惩诬“组合拳”,充分释放澄清正名的正向激励效应,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