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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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下列人员由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决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现通知刘通海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鹤煤三矿人力资源科,书面办理职业健康离岗体检、解除劳动合同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企业不承担由此造成职业危害的相关赔偿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视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名单如下:

刘通海、吴飞、冯玉强、韩磊、李鹏程、赵子步、武斌斌、张伟、赵锦波、孙中辉、康有恩、单晓阳、王震、李昊、张彭飞、张军祥、胡海忠、李文东、左华东、张海富、闫伟、马龙、王玉生、王伟、刘兵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

2024年9月5日

2024-09-05 1 1 03 鹤壁日报 content_12385.html 1 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