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员工奖惩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决定与长期旷工人员王小凤、朱建新、秦现芳三人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现通知以上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鹤壁鹤煤众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书面办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逾期不办理的,视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鹤壁鹤煤众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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